【新生註冊】113學年日間研究所新生註冊須知(請自行下載詳閱)

本註冊須知請自行下載,不另外寄送紙本。


繳交學雜費收據日期:113年8 月29日14:00~17:00(星期四)
繳交學雜費收據地點:各系所辦公室(收據學系看完即可發還學生),領取學生證
學務資料線上填報:請參考註冊須知第9頁及第16頁(填報時間113年8月5日至9月1日),分機:12203(生輔組)
學雜費就學貸款作業:請參考註冊須知第9頁,分機:12401及12411(生輔組)
學雜學分費減免作業:請參考註冊須知第11頁,分機:12403(生輔組)
研究生住宿申請作業:請參考註冊須知第12頁,分機:12406(生輔組)
行政院補貼住宿費作業:請參考註冊須知第13頁,分機:12409及12410(生輔組)


開學日期: 113 年 9 月2日(星期一),即日起正式上課。

註冊繳費作業(負責單位:出納組,分機13303)本須知第5-6頁

一、註冊繳費單:

  1. 操作方式:學校首頁→相關連結→學雜費專區→繳費單列印(連結台灣銀行)

臺灣銀行-學雜費入口網(https://school.bot.com.tw)→請點選左邊連結【繳費單查詢】→代收類別按下查詢→選擇高屏→選擇111932國立屏東大學(學雜費)→輸入【身分證字號】、【學號】及【識別碼】(預設值為生日,7位數字,例如民國70年5月3日請填0700503)→輸入【圖形驗證碼】,按下確定登入→畫面出現相關繳費資料,欲列印繳費單,請點選【產生PDF繳費單】後,稍待幾秒,將會出現一對話框,詢問要直接開啟或存檔,檔案開啟後,以A4紙張列印即可。

  1. 學雜費基數繳費期限:113年8月25日至 9月4日(不含學分費),學雜費基數繳費後始為註冊成功。如需要學雜費+學分費全額繳(貸)款仍需於此期限內洽出納組改單後完成繳費,無法延期。
  2. 辦理就學貸款「未貸款之金額」,於臺灣銀行對保後至開學註冊日前,持1.核貸撥款通知書及2.註冊繳費單先至出納組繳交差額後至生活輔導組完成後續就貸程序。

二、繳費方式:

  1. 台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款、超商、郵局或ATM 轉帳(超商、郵局繳費因銷帳較慢,需5-7個工作天才入帳 ,請儘早完成繳費)。
  2. 信用卡網路繳費,請點選「信用卡繳費」(逾繳費期限無法使用信用卡、郵局及超商繳費)
  3. ※繳費後,同學請記得索取繳費收據,以備蓋註冊章時查驗之用。以信用卡、網路銀行、金融卡轉帳繳費而無實體收據者,自行上網(https://school.bot.com.tw)列印收據。

(三)新生休學:8月26日-9月2日前辦理可退學額學雜費,大學部新生如需休學,請繳交學雜費後,再行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