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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休學/保留入學(註冊組)

新生保留入學資格

請依照新生註冊須知規定時間辦理

說明

一、依本校學則規定,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得申請:

   (一)徵召服兵役。

   (二)重病、重大事故、懷孕、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不能按時入學。

   (三)青年就業領航方案。

二、申請手續:

   (一)請於規定期間,由本人或家長親自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填表辦理,申請時

        應繳驗錄取通知單、畢業證書正本、身分證以及相關證明文件,逾期提出

        不予受理。

   (二)非本人親自辦理時,須檢附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。

表單下載 請至註冊組領取表單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新生休學

說明

一、依本校學則規定,申請條件為:

  (一)因病休學:請檢附教學醫院或區域醫院診斷證明書。

  (二)自願休學

二、申請手續

  (一)須完成繳費及註冊手續,具有學籍後方可申請休學。

  (二)休學自規定期間可申請,請檢附證明文件、已繳費之註冊收據、畢業證書

      正本,由本人或家長親自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填表辦理。

  (三)非本人親自辦理時,須檢附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。

表單下載 請至所屬學系辦公室領取表單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本校各所、系學生休、退學之退費,悉依照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

」之規定辦理。